序號
2
發言日期
110/11/08
發言時間
19:36:40
發言人
王冠傑
發言人職稱
財務部經理
發言人電話
86843318-830
主旨
公告本公司董事會通過對財團法人王民寧先生紀念基金會捐贈案
符合條款
第43款
事實發生日: 110/11/08
說明
1.事實發生日:110/11/08
2.捐贈原由:為落實企業社會責任,獎助專業人才從事學術研究開發,擬贊助
「財團法人王民寧先生紀念基金會」,參與社會公益活動。
3.捐贈金額:新台幣貳佰萬元整
4.受贈對象:財團法人王民寧先生紀念基金會
5.與公司關係:關係人
6.表示反對或保留意見之獨立董事姓名及簡歷:無
7.前揭獨立董事表示反對或保留之意見:無
8.其他應敘明事項:無